服務簡介
提供 24 小時急救與緊急醫療服務,按病情危急程度進行分診分級,確保危重患者得到優先救治。
因颱風預警,2026年4月27日門診服務暫停,急診24小時照常服務。
因應天文台發出颱風預警信號,本院決定於2026年4月27日暫停所有門診服務。急診科24小時照常運作,如有緊急醫療需要,請前往急診科就診或撥打急診熱線。門診服務恢復時間將另行通知,敬請留意醫院最新公告。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急診電話:(+853) 2888-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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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急診、門診、住院、檢驗、病歷資料申請及藥物領取等常用行政手續,方便就診人士快速了解辦理流程和所需文件。
當前服務
提供 24 小時急救與緊急醫療服務,按病情危急程度進行分診分級,確保危重患者得到優先救治。
1. 免費急診服務,對象為現時依法享有免費醫療衛生服務的人群 2. 收費急診服務,對象為澳門居民、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者及政府特別許可人士、以及其他非澳門居民。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七折優惠。
1. 就診者抵達:分為自行求診或救護車轉運就診者。 2. 掛號:掛號處核對身份證明文件,建立醫療記錄。 3. 分流:等分流處通知,分流護士會按本中心急診分診工作指引進行分診分級。 4. 診斷和治療:必要時行檢驗學/影像學檢查/專科會診等。 5. 就診者去向:根據醫生診斷和評估,決定就診者去向,包括: 5.1 住院治療:辦理入院手續,轉運至住院病房。 5.2 留觀:安置於急診留觀室治療和監測。 5.3 院外轉診:如有必要,轉運至特定醫療機構。 5.4 離院:領取藥物、給予居家照護衛教。 5.5 門診隨訪:必要時協助預約門診隨訪。
就診當天須出示: 1. 身份證明文件;如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的非澳門居民,除出示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外,還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長期逗留證明。 2. 未能出示上述證件或三無就診者(無支付能力、無身份證明文件、無就診陪同人),可以先就診,完成就診和治療後繳費。 3. 昏迷就診者,先治療,期間查找就診者證件,嘗試聯絡家人或等待就診者清醒,必要時尋求警察協助。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急診部。
全天24小時
分診人員依據急診就診者的病情危急程度進行分級,將其分為四個分診級別。每位患者的分診級別並非固定不變,分診護理人員需持續觀察病情變化,及時發現可能影響臨床結局的關鍵指標,必要時主動調整分級及立即通報急診當值主治醫生,以確保就診者獲得及時、適切的處置。 1. I級為急危就診者,需要立即得到救治。 2. II級為危重就診者,迅速進行搶救、支持和診療處理。 3. III級為急症就診者,安排就診,護士負責完善就診者病情資料,初步進行有關快速檢驗檢查項目。 4. IV級為亞急症/非急症就診者,根據來診時間順序安排就診。
當前服務
為市民提供 51 個臨床專科的預約門診診療服務,由本院及北京協和醫院專家團隊出診。
1. 免費醫療,對象為現時享有免費公營專科醫療服務的澳門居民,經衛生局轉介至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後,可繼續享有與現時相同的免費醫療服務。 2. 收費醫療,對象為澳門居民,以及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及政府特別許可人士。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七折優惠。 3. 國際醫療中心服務對象包括澳門居民、在澳長期逗留人士及內地居民(持港澳通行證)、香港居民、台灣地區居民、外籍人士等。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九折優惠。
1. 就診者於就診當天,持所需文件至一樓綜合服務櫃台報到。 2. 工作人員核對就診者身份及權益。 3. 列印檢查預約單或門診掛號憑條。 4. 就診者至相應樓層護士站登記。 5. 就診者等候就診。
就診當天須出示: 1. 身份證明文件,如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的非澳門居民,除出示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外,還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長期逗留證明,否則將無法就診。 2. 門診預約便條 3. 其他(僅限:衛生局轉介就診者): 3.1 衛生護理證(適用於公職人員或其家屬受益人)或; 3.2 醫療卡(適用於與衛生局簽訂協議部門的工作人員)或; 3.3 衛生護理證和相關的證明文件(適用於享受「免費醫療」的人士)。
1. 線上預約(僅限:收費醫療及國際醫療): 可登入 mobile.cmm-pumch.gov.mo/static/pc.html 進行預約。 2. 親臨預約(收費醫療及國際醫療,或已接受衛生局轉介):可前往本院就診服務中心或自助機進行預約。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就診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已預約門診的市民到達登記處後,可於10分鐘內完成門診登記
當前服務
為符合適應症的患者提供無需過夜的日間手術、輸液、化療等診療服務,當日完成可離院。
1. 免費醫療,對象為現時享有免費公營專科醫療服務的澳門居民,經衛生局轉介至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後,可繼續享有與現時相同的免費醫療服務。 2. 收費醫療,對象為澳門居民,以及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及政府特別許可人士。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七折優惠。 3. 國際醫療中心服務對象包括澳門居民、在澳長期逗留人士及內地居民(持港澳通行證)、香港居民、台灣地區居民、外籍人士等。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九折優惠。
1. 就診者於就診當天,持所需文件至一樓綜合服務櫃台報到。 2. 工作人員核對就診者身份及權益。 3. 列印入院手帶。 4. 就診者至日間診療中心樓層護士站登記。 5. 就診者等候入院。
就診當天須出示: 1. 身份證明文件,如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的非澳門居民,除出示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外,還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長期逗留證明,否則將無法就診。 2. 門診預約便條 3. 其他(僅限:衛生局轉介就診者): 3.1 衛生護理證(適用於公職人員或其家屬受益人)或; 3.2 醫療卡(適用於與衛生局簽訂協議部門的工作人員)或; 3.3 衛生護理證和相關的證明文件(適用於享受「免費醫療」的人士)。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就診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8:00
1. 已預約的市民到達登記處後,可於20分鐘內完成病房入院手續(保險程序除外) 2. 已預約日間手術或其他診療操作的市民當天可完成診療出院
當前服務
為需住院治療的患者提供入院手續辦理、病房安排、診療管理及出院隨訪等全流程服務。
1. 免費醫療,對象為現時享有免費公營專科醫療服務的澳門居民,經衛生局轉介至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後,可繼續享有與現時相同的免費醫療服務。 2. 收費醫療,對象為澳門居民,以及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及政府特別許可人士。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七折優惠。 3. 國際醫療中心服務對象包括澳門居民、在澳長期逗留人士及內地居民(持港澳通行證)、香港居民、台灣地區居民、外籍人士等。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九折優惠。
1. 就診者於就診當天,持所需文件至一樓綜合服務櫃台報到。 2. 工作人員核對就診者身份及權益。 3. 列印入院手帶。 4. 就診者至病房樓層護士站登記。 5. 就診者等候入院。
就診當天須出示: 1. 身份證明文件,如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的非澳門居民,除出示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外,還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長期逗留證明,否則將無法就診。 2. 門診預約便條 3. 其他(僅限:衛生局轉介就診者): 3.1 衛生護理證(適用於公職人員或其家屬受益人)或; 3.2 醫療卡(適用於與衛生局簽訂協議部門的工作人員)或; 3.3 衛生護理證和相關的證明文件(適用於享受「免費醫療」的人士)。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就診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8:00
已預約的市民到達登記處後,可於20分鐘內完成病房入院手續(保險程序除外)
當前服務
為已就診患者提供血液、尿液、糞便等臨床檢驗,以及生化、免疫、微生物等專項檢測服務。
所有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已作檢驗服務之就診人士
1. 專科門診/日間診療/急診完成就診,醫生開具檢驗申請單(含項目、空腹、時間要求)。 2. 收費醫療就診者使用線上程式、自助服務機、至一樓綜合服務櫃台繳費/急診部收費處,如7日內未繳費,相關預約服務將會自動取消。 3. 當日或按預約日期到採血室等候叫號。 4. 護士為就診者進行身份核對與採樣。 5. 就診者按檢驗申請單留樣本(尿液、糞便、體液等),交給護士。 6. 完成抽血後就診者需按壓等待,止血後離開。
就診當天須出示: 1. 身份證明文件,如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的非澳門居民,除出示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外,還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長期逗留證明,否則將無法就診。 2. 門診預約便條 3. 其他(僅限:衛生局轉介就診者): 3.1 衛生護理證(適用於公職人員或其家屬受益人)或; 3.2 醫療卡(適用於與衛生局簽訂協議部門的工作人員)或; 3.3 衛生護理證和相關的證明文件(適用於享受「免費醫療」的人士)。
1. 線上預約(僅限:收費醫療及國際醫療): 可登入 mobile.cmm-pumch.gov.mo/static/pc.html 進行預約。 2. 親臨預約(收費醫療及國際醫療,或已接受衛生局轉介):可前往本院就診服務中心或自助機進行預約。
線上查閱報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 → 「我的健康」內查閱檢驗報告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1.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1個工作天內可發出血常規檢驗報告 2.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1個工作天內可發出尿常規檢驗報告 3.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1個工作天內可發出血糖檢驗報告 4.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1個工作天內可發出肝腎功能檢驗報告 5.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2個工作天內可發出腫瘤標記物檢驗報告 6.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2個工作天內可發出乙肝血清檢驗報告 7.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2個工作天內可發出丙肝血清檢驗報告
檢驗前準備: 1. 空腹項目:禁食8至12小時。 2. 避免劇烈運動、飲酒、高脂飲食;告知用藥史。 3. 攜帶:身份證/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證、繳費憑證/申請單。
當前服務
為已就診人士提供英文醫療報告、保險索償表格及健康問卷的填寫服務,可現場領取或線上申請。
所有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已就診之人士
1. 親臨申請:[提交申請 → 核實申請資格 → 電話通知 → 現場繳費及領取紙本報告] 2. 線上申請:[提交申請 → 核實申請資格 → 繳費 → 短訊通知 → 領取紙本報告]
須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和遞交影印本(如須填寫保險公司問卷,請填妥「個人資料」部分連同申請表遞交)。 1. 申請人類別: 1.1 由資料當事人親自申請(需年滿十八歲之當事人、未成年者需由監護人提出) 1.1.1 填妥的申請表; 1.1.2 當事人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1.2 獲當事人授權人士 1.2.1 填妥的申請表 1.2.2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資料當事人需提早填妥並簽署); 1.2.3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3 未成年人士的父/母或其監護人 1.3.1 填妥的申請表; 1.3.2 尊親屬關係證明; 1.3.3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 1.3.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4 已故者的法定繼承人 1.4.1 填妥的申請表; 1.4.2 死亡證明書; 1.4.3 繼承人證明; 1.4.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已故者的法定繼承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5 獲法院授權管理當事人事務之人士 1.5.1 填妥的申請表; 1.5.2 法院發出的證明文件; 1.5.3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 1.5.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領取所需文件: 2.1 申請人領取 2.1.1 資料申請領取回條; 2.1.2 申請人證件正本。 2.2 受委託人領取 2.2.1 資料申請領取回條; 2.2.2 資料當事人證件正本; 2.2.3 受委託人證件正本及提交副本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就診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醫療報告/保險索償表格或問卷填寫申請可於25個工作天內完成,預設達標率為90%。 註:申請人要求另行翻譯報告的情況下,領取報告之時間或會延長。
1. 申請人需填妥申請表並提交有關證明文件(詳閱所需文件部分)後始可作出申請,恕不接納不符合條件或無正當利益之申請; 2. 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和證明只作該次申請審核和存檔用途。倘提供不正確/不完整的資料需承擔因此所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3. 自通知領取後60天內不領取者,報告將作存檔處理,重新提取約需時7天。自通知領取後90天不到取者,報告將作銷毀處理,需作重新申請。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8/2005號法律〔B.O.34(1),22/08/2005〕
當前服務
為已完成化驗或影像檢查的患者提供報告副本(紙本)申請服務,可親臨或線上提交。
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作化驗或影像檢查之就診人士
1. 親臨申請:[提交申請 → 核實申請資格 → 電話通知 → 現場繳費及領取紙本報告] 2. 線上申請:[提交申請 → 核實申請資格 → 繳費 → 短訊通知 → 領取紙本報告]
須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和遞交影印本(如須填寫保險公司問卷,請填妥「個人資料」部分連同申請表遞交)。 1. 申請人類別: 1.1 由資料當事人親自申請(需年滿十八歲之當事人、未成年者需由監護人提出) 1.1.1 填妥的申請表; 1.1.2 當事人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1.2 獲當事人授權人士 1.2.1 填妥的申請表 1.2.2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資料當事人需提早填妥並簽署); 1.2.3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3 未成年人士的父/母或其監護人 1.3.1 填妥的申請表; 1.3.2 尊親屬關係證明; 1.3.3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 1.3.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4 已故者的法定繼承人 1.4.1 填妥的申請表; 1.4.2 死亡證明書; 1.4.3 繼承人證明; 1.4.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已故者的法定繼承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5 獲法院授權管理當事人事務之人士 1.5.1 填妥的申請表; 1.5.2 法院發出的證明文件; 1.5.3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 1.5.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領取所需文件: 2.1 申請人領取 2.1.1 資料申請領取回條; 2.1.2 申請人證件正本。 2.2 受委託人領取 2.2.1 資料申請領取回條; 2.2.2 資料當事人證件正本; 2.2.3 受委託人證件正本及提交副本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就診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1. 檢查報告完成後,接到檢查報告資料副本申請於申請翌日後計約10個工作天內完成 2. 化驗報告完成後,接到化驗報告資料副本申請於申請翌日後計約5個工作天內完成
1. 報告僅提供原語言版本,如申請人要求另行翻譯報告的情況下,領取報告之時間或會延長; 2. 申請人需填妥申請表並提交有關證明文件(詳閱所需文件部分)後始可作出申請,恕不接納不符合條件或無正當利益之申請; 3. 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和證明只作該次申請審核和存檔用途。倘提供不正確/不完整的資料需承擔因此所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4. 自通知領取後60天內不領取者,報告將作存檔處理,重新提取約需時7天。自通知領取後90天不到取者,報告將作銷毀處理,需作重新申請。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8/2005號法律〔B.O.34(1),22/08/2005〕
當前服務
為已就診人士提供門診、住院、急診病歷資料副本的申請服務(紙本,僅原語言版本)。
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已就診之人士
1. 親臨申請:[提交申請 → 核實申請資格 → 電話通知 → 現場繳費及領取紙本報告] 2. 線上申請:[提交申請 → 核實申請資格 → 繳費 → 短訊通知 → 領取紙本報告]
須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和遞交影印本(如須填寫保險公司問卷,請填妥「個人資料」部分連同申請表遞交)。 1. 申請人類別: 1.1 由資料當事人親自申請(需年滿十八歲之當事人、未成年者需由監護人提出) 1.1.1 填妥的申請表; 1.1.2 當事人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1.2 獲當事人授權人士 1.2.1 填妥的申請表 1.2.2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資料當事人需提早填妥並簽署); 1.2.3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3 未成年人士的父/母或其監護人 1.3.1 填妥的申請表; 1.3.2 尊親屬關係證明; 1.3.3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 1.3.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4 已故者的法定繼承人 1.4.1 填妥的申請表; 1.4.2 死亡證明書; 1.4.3 繼承人證明; 1.4.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已故者的法定繼承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5 獲法院授權管理當事人事務之人士 1.5.1 填妥的申請表; 1.5.2 法院發出的證明文件; 1.5.3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 1.5.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領取所需文件: 2.1 申請人領取 2.1.1 資料申請領取回條; 2.1.2 申請人證件正本。 2.2 受委託人領取 2.2.1 資料申請領取回條; 2.2.2 資料當事人證件正本; 2.2.3 受委託人證件正本及提交副本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就診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門診病歷記錄副本申請於申請翌日後計約5個工作天內完成(不設翻譯服務)
1. 病歷資料副本包括門診病歷、住院病歷、急診病歷; 2. 申請人需填妥申請表並提交有關證明文件(詳閱所需文件部分)後始可作出申請,恕不接納不符合條件或無正當利益之申請; 3. 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和證明只作該次申請審核和存檔用途。倘提供不正確/不完整的資料需承擔因此所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4. 自通知領取後60天內不領取者,報告將作存檔處理,重新提取約需時7天。自通知領取後90天不到取者,報告將作銷毀處理,需作重新申請。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8/2005號法律〔B.O.34(1),22/08/2005〕
當前服務
為已就診患者提供處方藥物配發、用藥咨詢及藥師諮詢服務,由本院 G 樓藥房承擔。
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已就診之人士
1. 確認處方已繳費/蓋章、醫生簽名 2. 就診者手持所需文件至G樓藥房櫃檯 3. 將有醫生簽字的完整處方、或者分段取藥的下聯單交予藥房的醫療人員 4. 旁邊稍坐等候醫療人員審方配藥 5. 醫療人員叫名時,持身份證明文件至櫃檯領取藥物
領取藥物須出示: 1. 有醫生簽字的完整處方、或者分段取藥的下聯單 2. 就診者身份證明文件備查(實體證件或「一戶通」電子身份證明) 3. 代領人身份證明文件備查(如屬代領藥物,需同時出示代領人的實體證件或「一戶通」電子身份證明) 4. 如需豁免分段取藥,需要醫生撰寫申請書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G樓藥房 服務時間內可致電熱線電話:(853)8392 2917,諮詢當值藥劑師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8:00
1. 到藥房交處方後,可於35分鐘內領取藥物(處方有特殊情況除外) 2. 當面或通過電話的藥物咨詢,可於1個工作天內回覆
藥物咨詢也需要提供處方,或病歷號、處方編號等處方信息,以及聯絡資訊
收費政策 –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第58/90/M號法令《管制從事藥劑專業及藥物業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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